重庆智能就业培训平台
求职能力实训
一、培训对象
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,兼顾其他未就业的青年群体。
二、补贴条件
(一)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(二)每人每年参加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1次(以培训开始时间为准)。
(三)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。
三、补贴标准
56课时,补贴标准1300元/人,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创业的(单位参保或就业登记),按补贴标准110%给予职业培训补贴,未就业创业的,按补贴标准90%补贴。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学员个人或培训机构。
四、补贴申请
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,由培训机构按照“机构垫付、先垫后补”原则享受培训补贴。培训对象缴纳培训费用的,由培训对象按照“个人申报、直补个人”原则享受培训补贴。
培训补贴实行“免申即享”,培训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,培训机构、培训对象无需申请,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。
求职能力实训
一、培训对象
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,兼顾其他未就业的青年群体。
二、补贴条件
(一)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。
(二)每人每年参加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1次(以培训开始时间为准)。
(三)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。
三、补贴标准
56课时,补贴标准1300元/人,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创业的(单位参保或就业登记),按补贴标准110%给予职业培训补贴,未就业创业的,按补贴标准90%补贴。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学员个人或培训机构。
四、补贴申请
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,由培训机构按照“机构垫付、先垫后补”原则享受培训补贴。培训对象缴纳培训费用的,由培训对象按照“个人申报、直补个人”原则享受培训补贴。
培训补贴实行“免申即享”,培训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,培训机构、培训对象无需申请,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。